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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效道提出的心理健康标准

2013年12月19日 08:11:46 来源:转载——人民教育出版社 访问量:2727

         北京大学医学部王效道教授提出判断心理正常与否的三项原则。

  (1)心理与环境的同兰性原则。心理是脑的机能,是客观现实的反映。任何正常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无论其内容和形式总能和周围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保持一致,即同一性。如果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与周围环境不相适应,失去了同一性,就难以为人们所理解,就是不正常的表现。

  (2)心理与行为的统一性原则。一个正常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及其所引起的内在的情感体验和意志行动总是完整的、协调一致的。心理和行为的这种统一性是确保个体具有良好社会功能和有效活动的心理学基础。如果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不一致、不统一,比如面对喜庆的事而伤悲,遇见悲痛之事而喜悦等就属于不健康的异常状态。

  (3)人格的稳定性原则。人格也叫个性,是指一个人在长期的生活经历中形成的、独特的、区别于他人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如兴趣、能力、气质和性格等。人格特征形成以后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一般来说没有重大变故或特定环境的长期影响,是不易改变的,如果一反常态,就要考虑其人格是否出现了异常。

  王效道教授认为,上述三项原则单从外显行为表现是否异常来评估个体的心理健康与否是不够的,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健康尚有水平上的差异性,为此他根据区分心理健康及其水平的实际需要提出了七条标准。

  (1)适应能力。“适者生存”是生物进化的普遍规律。尽管人并不只是被动地适应环境,而是在实践中能动地改造环境以满足自身的需要,但毕竟不能脱离自己的生存环境,因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是人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判断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标志。在人的一生中所面对的生存环境,包括工作环境、学习环境、生活环境、人际关系及个体心理的内部环境等都是动态变化着的,有时这种变化是相当急剧的,如果不能适应就有可能出现各种精神症状和躯体症状,如焦虑不安、血压升高、心悸、睡眠障碍等。

  (2)耐受力,即对精神刺激或心理压力的承受力或抗御能力的统称。个体间心理上的耐受力是各不相同的,心理健康水平高者耐受力强,对于来自环境变化和意外事故等各方面的精神刺激和心理压力,都能以适当的方式有效地应对,从而保持正常心态。相反,心理健康水平低者相对来说其耐受力较弱,而对强烈的或频繁出现的精神刺激和心理压力特别是持续性的精神折磨难以承受,从而出现异常,导致人格改变,甚至发生心身疾病。

  (3)控制力,指自我控制和调节的能力。心理健康的人,对自己的认知、情感和意志过程能够积极自觉、恰如其分地进行有效的调节控制,因而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对周围环境和事物的变化能够应付自如,能够有分寸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态度和情感,支配自己的行动,从而保持良好的心态。而心理健康水平差,大脑皮层功能低下者,其自控能力就会降低,表现为情绪失控、易烦恼、易激动等。

  (4)意识水平。,意识水平的高低可以从不同方面来量度,一般以注意力水平为客观指标,临床则多以意识的清晰度为指标,分为朦胧、梦幻、嗜睡、昏睡、昏迷等层次。注意力经常性地不能集中往往是某种严重精神疾病的先兆。如果一个人长时期地不能专注于某项工作,不能费心地思考问题,经常分心,就要引起重视。注意力不集中的程度越高,心理健康水平就越低。注意力不能集中对观察、记忆和操作等智能活动具有明显的不利影响,相互间成正比关系。相反,注意的稳定性过分增强,如强迫观念、强迫回忆等注意固定状态即为心理障碍,亦属心理不健康的表现。

  (5)社会交往能力。社会交往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类心理活动产生、维持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正常的社会交往和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一个人长期与世隔绝,社会交往被剥夺,就会出现心理障碍,甚至有可能导致精神崩溃。正常的社会交往应当是适度的,过分冷漠、不加选择的广泛交往、过分热情均属心理不健康的表现。

  (6)康复力,指蒙受精神打击和刺激后心理创伤的复原能力。康复能力是心理健康与否的又一重要的判断标准。在人的一生中难免遭受这样或那样的挫折、打击和委屈,由于个体间认识和评价水平不同,阅历不同,知识经验不同,人格特点及其他条件不同,其心理创伤的程度、康复的时间和程度也不同。心理健康水平高的人能够很快康复,没有任何消极影响。心理健康水平低者则康复缓慢,有的甚至完全不能康复,心灵上的伤痕永难平复,因而对其心理、生理和社会功能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

  (7)愉快胜于痛苦的道德感。道德是人类社会化的产物,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和行为规范的总称。道德感是人类所特有的最高级的社会情感。道德愉快是指个体在利他活动中自我体验到的愉快心情,是道德感的表现形态之一。尽管利他行为往往意味着精力、体力或物质上的牺牲和付出,但行为者本人却能作出自我肯定的评价,体验到满足、愉快和喜悦。道德愉快是个体与社会矛盾统一的结果,是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统一的结果,而道德痛苦则是个体与社会矛盾即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矛盾对抗、不可调和的结果。道德痛苦往往比其他任何心灵上的痛苦都深刻、都剧烈。当一个人陷入自责自罪的痛苦之中,他就体验不到任何真正的快乐,它可以破坏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格,可以使人陷入不能自拔的困境,甚至轻生。道德愉快具有减轻和消除心理痛苦的作用,它是信心、勇敢、乐观进取、坚忍不拔等许多优良心理品质形成的坚实基础。一个心理健康的人总能超越道德痛苦而使道德愉快常居主导地位。道德愉快能够拯救道德痛苦的心灵而保持健康的心态。

                                                      2003-11-13  (《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殷炳江,人民教育出版社)

编辑:张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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