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考查规章制度
成绩考查规章制度
1、重视课堂考查。通过提问、板演、书面作业等形式及时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
2、组织形成自测。认真组织课堂单元自测,测试后及时进行分析、讲评。通过单元形成性测试,过好单元自测关。
3、学习素质测评。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每学期语文学科要进行一次听、说、读、写素质测评,数学要进行一次口试、笔试、操作素质测评。
4、控制考试次数。要把平时形成性测试、单元自测、过关、终端显示三者有机结合起来,重平时考查,重单元过关,严格按上级规定组织考试检测。
5、进行考试改革。要积极探索和改进成绩考查和评定的方法,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成绩考查评定标准
为客观、准确地评定学生考查学科的学习成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各考查学科的课程标准,现制订我校学生考查学科的成绩评定标准。
一、科学学科成绩的评定标准
1、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占30%;
2、学生作业和实验完成的情况占50%;
3、学生参与科学实践活动的情况占20%。
任课老师须认真填写考查表,自己或安排科代表记录每次作业的成绩。每次作业的成绩采用百分制,学期总评成绩采用等级制。(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品德与生活(社会)学科成绩的评定标准
1、学生的课堂学习情况占30%;
2、问卷、成长资料评价占30%;
3、儿童作品或作业分析占40%。
任课老师须设计问卷了解学生、收集学生的成长资料、认真对学生的作品或作业进行评定。对组织评定的作品或作业应做到统一布置、明确要求。作品与作业的个数(次数)按教材要求确定。
三、音乐学科成绩的评定标准
1、学生的课堂学习情况占30%;
2、学生参与音乐实践活动的情况占10%;
3、学生音乐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占30%;
4、学生的音乐基本技能占30%。
四、体育学科成绩的评定标准
1、学习态度占10%;
2、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占20%;
3、知识和技能占30%;
4、体能占40%。
五、美术学科成绩的评定标准
1、学生的课堂学习情况占30%;
2、学生参与美术实践活动的情况占10%;
3、学生学习档案资料的分析占60%。
六、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学科成绩的评定标准
1、学生的课堂学习情况占30%;
2、学生掌握的信息(劳动)技术知识占40%;
3、学生形成的信息(劳动)技术技能占30%。
七、英语实践活动成绩的评定标准
1、 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50%;
2、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英语口语应用技能的提高占50%。
八、写字、书法学科成绩的评定标准
1、 学生在学习中的情意表现占30%;
2、 学生在平时作业中的书写情况占20%;
3、 学生在学习中书写水平和书法技能占50%。
九、阅览学科成绩的评定标准
1、学生在阅读中的情意表现占30%;
2、学生阅读习惯的养成情况占20%;
3、学生阅读笔记评定情况占20%;
4、学生读后感评定情况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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