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教学、教研、教师培训工作的管理及考核。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学常规工作。
1、负责组织学校各类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与总结工作。
2、负责对任课教师备课教案检查、课堂教学评价(听课、学生评教)、辅导以及作业批改等项的检查工作。
3、负责备课组长的选聘、教师的选聘及任课安排等。
4、负责学校内部各种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5、负责集体备课、常规教研活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评优课、公开课、观摩课、
7、负责教师教学违纪情况的检查工作。
8、完成学校指定的其它工作。
二、教科研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教科研计划。
2、负责校本研究课题的制定、实施与管理工作。
3、负责对年级、学科、任课教师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督促指导工作。
4、负责各级立项课题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5、负责总结教科研经验,推广教科研成果;指导教师撰写、发表教科研论文。并做好学校《教科研通讯》的编印工作。
6、负责组织教改研讨课、教师论坛等活动。
三、教师培养工作。
1、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理论学习培训工作。
2、负责名师、骨干教师的培训与提高工作。
3、负责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培养提高工作。
四、考核。
1、负责对教师常规教学、教学成绩、教学研究、学习培训等项工作的评价与考核。
2、负责对学科教学成绩、教研活动等项工作的评价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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