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引领学生和谐发展,进一步深化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个性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呈现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目标包括品德习惯、学习能力、合作交往、强身健体、审美表现五个基础性发展方面,在具体操作中,五个方面的发展目标分为若干要素,每个要素列举若干关键表现,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一是等级评定。五个方面分别用“优秀”、“达标”、“加油”三个等级呈现。二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综合素质评价方式以学生自评、班内小组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动性和自我教育作用,每学期初,学生与家长一起对照年段目标进行一次初评,在此基础上,教师、学生及家长共同梳理出学生个体学期发展性总目标。在明确总目标以后,接下来由学生按照自己的最近发展需求与家长共同拟定一个个具体的周目标,一周一达标、一周一公示、一周一评比。对达到小目标者则进行及时激励,如采用印手印、奖励红苹果等方式,并记入“我长大了”成长记录袋;对于未达标者则进行诊断分析,及时改进,继续进行达标努力,直至达标为止。期中进行第一次成长足迹展示,对出现反复的达标内容,则要通过互评找出不足,进行反思改正、重新达标。学期末进行第二次成长足迹展示和互评,并根据平时的周评价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终等级。(师评和综评在学期末进行。)
自评、互评等级标准:依照各年段每一要素的关键表现进行逐条评定,达到为“达标”,未达到则为“加油”。
师评评价标准:达到每一维度中所列关键表现90%的条款为“优秀”,达到80%的条款为“达标”,80%以下为“加油”。
综合等级标准: 五个维度中,有四个及以上为优秀的为优秀等级,五项均到达标等级的为达标等级,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为加油等级。
各班在年终要将全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入学生档案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并以此为依据,评定各级各类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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